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中医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通知》(歙编〔2018〕19号)及《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歙编办〔2021〕14号)文精神,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结合医院实际和人才队伍调查摸底情况,歙县中医医院启动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歙县中医医院的编外人员。
二、招聘职数
招聘周转池编制人员4名,详见《2021年歙县中医医院使用周转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人员,须符合以下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资质与学历条件:
护理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学士学位且在本医院工作满三年;或同时具有省级专科护士资质和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本院工作满两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专业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于2021年10月21日至2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歙县中医医院办公室(医院住院楼六楼,联系电话:0559–6512519)现场报名;也可填写《歙县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周转池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sxzhongyiyuan05@163.com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须填报《歙县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周转池编制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5)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6)住院医师规培已结业人员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已通过结业考试,证书暂未发放者,提供考试成绩单。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县卫健委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专业测试与考察。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县卫健委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县卫健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县卫健委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网上公示一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6512519(县中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6513018(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
特此公告。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