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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2021年第二期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3 14:43     浏览量:1321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95号)精神和《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灵台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流程》,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结合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开展,拟为我县医疗卫生和教育行业引进招聘紧缺专业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我县2021年第二期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0名。其中:卫健系统44名、教育系统1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2022届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乡镇卫生院岗位大专学历限平凉市生源。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全部扫描为彩色电子版(PDF格式),用“姓名+专业”命名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分别发送至固定邮箱,其中卫健系统发1689382589@qq.com、教育系统发409553914@qq.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8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时,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填写《灵台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

面试前,报考卫健系统岗位的人员须向县卫健局205室、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人员须向县教育局207室提供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及《灵台县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协助。面试测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通知为准。

1.面试测评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

2.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每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

4.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经面试测评合格、拟招聘人员确定后,2022届毕业生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县人社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复审结束后,对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

(七)公示。体检合格者在灵台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备案。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灵台县人社局审查后报平凉市人社局备案。

(九)聘用。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四、政策待遇

引进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3.按照《灵台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灵办发〔2020〕62号)进行管理。

为确保引进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县纪委监委对引进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灵台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联系电话: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郭照红 0933-5932293

联系地址:县卫健局205室

灵台县教育局 联系人:罗明明 0933-5938681

联系地址:县教育局207室

灵台县人社局 联系人:于雪萍 0933-3625589

联系地址:县人社局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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