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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冷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冷水江市监察委员会中共冷水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3 14:52     浏览量:1639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市纪委监委在冷水江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7名;市委巡察办巡察事务中心在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冷水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巡察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忠诚可靠、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巡察工作。

3.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且所在单位批准同意报考。市委巡察办巡察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且所在单位批准同意报考。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会计师、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担任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内设业务部门和派出机构副职的人员,年龄相应放宽2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0月31日。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sj.gov.cn/、廉政锑都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至11月5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冷水江市新行政中心主楼1603室,联系电话:0738-5212956)。

4.报名资料:

《冷水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巡察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式两份,两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市纪委监委文秘、执纪审查选调岗位需报送加盖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资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选,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核减情况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公开选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的折算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凭健康码绿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考场。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人选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1月13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则视为自动放弃,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实地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按照拟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随机抽取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需进行毒品检测,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参加体检的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市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与调入

将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九)其他注意事项

1.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至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其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由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

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0738-521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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