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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吉林征集长白县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9:50     浏览量:49

为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打造人社服务品牌,强化企事业服务创新提升工程有序衔接,“想就业找人社、缺人才找人社”,广泛开展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机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及《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9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长白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事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和青年见习就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县行政辖区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部分科技型、创新型以及新兴经济领域和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也可纳入。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良好,能为青年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的岗位。

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职业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能为见习者按时足额60%发放基本生活费,且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1.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已进行失业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青年。

三、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用工备案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

5.见习人员在岗期间要服从人社局人员安置;

6.满足见习单位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长白县人社局将通过线上渠道开展征集长白县企事业见习单位人员报名工作,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开展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工作,须认真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报岗

1.报岗方式

本次征集企事业见习单位采取发送邮箱形式报名。企事业单位应填写《岗位征集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2.报岗时间、邮箱

(1)见习单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8:30至3月15日17:00。

(2)邮箱:461698563@qq.com。

(二)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

长白县人社局将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开展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工作,见习人员须认真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证)、未参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都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张,未参保证明只需原件)、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

3.16-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参保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都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张,未参保证明只需原件)、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

4.青年见习人员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8:30至3月25日17:00。

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马鹿沟新党校二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439-8258319。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1.由见习单位按月按见习补贴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见习期不能低于3个月(含3个月),不高于12个月(含12个月)。低于3个月的,不予补贴;3个月以上的,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应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发放补贴,不足整月的,不超过15日(含15日)的不计入补贴发放范围,超过15日的按整月计算。

2.见习补贴标准。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供款的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

3.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8:30至17:00。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微信通知相关企事业单位和见习生。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聘用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征集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七、其它事宜

1.见习期间的管理由各用人单位按正式职工的相关制度进行考勤考绩。

2.从报名到见习活动结束,见习大学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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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岗位征集表》.docx

附件2《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doc

原标题:关于征集长白县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bai.gov.cn/zwgk/gsgg/202403/t20240305_802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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