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办法》(来人才发〔2020〕8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开展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引进岗位
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托管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来宾市易地搬迁安置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人(实名编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3月12日——200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土木水利、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报名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下载《来宾市易地搬迁安置中心2024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20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2024年度第一批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来人才发〔2024〕1号)文件精神,以招聘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的方式实施,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一律给予解聘或开除处理。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2~21日。
(三)确定考察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由来宾市易地搬迁安置中心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水库移民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来宾市易地搬迁安置中心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察人选时间:2024年4月中旬。
(四)体检
来宾市易地搬迁安置中心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我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2024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
(五)考察
来宾市易地搬迁安置中心将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察小组,对入围考察的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接受考察的,按弃权处理,考察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考察时间:2024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审批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由党组研究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整理聘用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政策享受“五险一金”,按《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和《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4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和相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44号投资发展大厦25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2-6445563;邮箱:lbsskym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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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来宾市易地搬迁安置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24.3.11.doc
附件2:来宾市易地搬迁安置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24.3.11.docx
原标题: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2024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5d414713-5de9-4af0-b034-fbce39d1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