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阳人才〔2022〕1号)、《关于印发<阳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春人才〔2022〕3号)和《中共阳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的通知》(阳人才办〔2023〕21号)文件精神以及阳春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才引智的工作部署,经阳江市委人才办和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春简介
阳春,意取“漠水之阳,四季如春”,地处广东省西南部、漠阳江中上游,是广东省面积第三大县(市),拥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国家地质公园、中国春砂仁之乡、国家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园林城市、岭南康养胜地等名片。全市总面积4037.8平方公里,总人口122.4万人。
阳春市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中国大陆最南端喀斯特地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凌霄岩风景区、春湾风景区等奇秀山水,还有鸡笼顶高山草原、鹅凰嶂森林生态等优质资源,森林面积超4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8.33%,被誉为“百里画廊,水墨阳春”。
阳春市交通便利快捷,市区一环路、“五横三纵”路网基本形成,三茂铁路、云阳高速、汕湛高速、中阳高速等贯穿全境。随着阳信高速阳春段、广湛高铁阳春段、阳江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建设,境内以高速公路、铁路为骨架,国省道为干线,地方公路为支线的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网络日臻完善,加快融入珠三角1小时经济生活圈,逐步成为“双区”西进的重要交通节点。
阳春市产业基础扎实,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总面积20013亩,其中新吉园区8825亩、产业集聚区11188亩,随着广东新兴铸管、广东凌霄泵业、阳春新钢铁、阳春海螺水泥、阳春华润水泥、广东一片天医药、晟泽机械等企业发展壮大,形成以机械装备制造、钢铁、水泥、食品加工、医药、智能家电、电力能源等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
二、引才计划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类别为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阳春市2024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符合《阳江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详见附件5)相关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五)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阳江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辞职不满两年(所涉时间点计算截止报名首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在五年内(所涉时间点计算截止报名首日)曾通过阳江市内招才引智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并已办理聘用手续后辞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九)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9.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10.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报名
(一)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22日,在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南区田径场举办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见面会,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现场报名时间为9:00-12:00,面试时间为10:00-15:00。请符合本公告附件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现场报名面试。
2024年3月23日,在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六楼)举办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和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见面会,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现场报名时间为9:00-12:00,面试时间为10:00-15:00。请符合本公告附件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现场报名面试。
(二)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现场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阳春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阳春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阳春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成绩表、技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和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专业代码请参照《阳春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安排面试。
(三)提前收集报名资料。
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可提前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并于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12:00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引进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7)。引进单位可提前收集报名者的相关报名信息并加以审核,预报名通过后以现场提交终审资料为最终报名确认。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引进单位要审核应聘者提交的证件、证书的真实性,学历、专业、职称等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才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面试根据应聘者在校(原单位)的表现情况、任职情况和奖惩情况,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岗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初步确定拟引进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录取。如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由引进单位按引进岗位人数等额拟定引进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实施。
(四)公示。拟引进人选考察合格后,拟引进人选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示。
(五)体检。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考核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考察、公示、体检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用人单位执行阳春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高层次人才按照类别享受阳江、阳春两级引进奖励。对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二)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相应的生活补贴。
(三)享受人才政策配套服务,具体可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七、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中共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阳春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相关问题可致电:0662-7736048(人社局),0662-7568312(教育局),0662-7734483(卫健局)。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除特别说明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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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春市2024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4.阳春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7.阳春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单位电子邮箱汇总表.xlsx
原标题:广东省阳春市引进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770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