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交通执法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附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或毕业论文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或毕业论文摘要部分等证明。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4年3月1日9时至3月7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 ),选择进入“宁海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审核初审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3.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
(二)考试
1.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各招聘岗位,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5:1的,增加面谈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参加,视作放弃。面谈主要了解、考察报考人员的受教育情况、特长荣誉、个性特征、谈吐礼仪、社会实践、工作愿景和岗位匹配等综合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中。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 分,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每个招聘岗位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综合素质测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参加的,视作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续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
(二)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3522022
监督电话:0574-835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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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原标题:宁海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4/2/7/art_1229092474_59128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