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项工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专项工作聘员(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1日后出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参与聚众斗殴、赌博等妨碍社会秩序不良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行政(政务)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5.有违反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聘用及福利待遇
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清人社〔2021〕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9∶00至3月10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wbrsxzk@163.com)。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签名后扫描);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等。
(四)资格审核:由市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通过者由市委办公室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提交的扫描件对应的原件,均需要自行保留,以待正式聘用时复核,如发现不一致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接受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视为放弃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1∶5比例的,则取消本次招聘工作。
五、考试
(一)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办反映。经公示无异议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因体检不合格、审核不通过、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0763-3360771,传真:0763-338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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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原标题: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gdqy/newxxgk/rsxx/zpxx/content/post_1833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