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北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北编办〔2013〕23号)和《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使用北海市照明处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招聘岗位共为5名,具体为:照明设施维修员2名、照明设施巡查驾驶员2名、高空作业车驾驶员1名。主要从事照明设施维修、照明设施巡查车驾驶、高空作业车驾驶等方面工作以及做好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西区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用人员18周岁以上、初次聘用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3日至2006年1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要求
1、照明设施维修员(2名)
(1)有电工资格证书;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没有恐高症,能上高空作业;
(4)具备野外作业或夜间值班条件;
(5)具有扎实的电工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线路故障判断和处理能力。
(6)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执行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7)身体素质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如突发性的夜间工作或节假日值班等。
2、照明设施巡查驾驶员(2名)
(1)具有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年龄;
(4)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安全驾驶意识;
(5)具备野外作业或夜间值班条件;
(6)身体素质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如突发性的夜间工作或节假日值班等。
(7)善于与人沟通,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保证工作质量。
3、高空作业车驾驶员(1名)
(1)具有B2及以上汽车驾驶证;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年龄;
(4)没有恐高症,能上高空作业;
(5)具备野外作业或夜间值班条件;
(6)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执行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7)身体素质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如突发性的夜间值班或节假日值班等;
(8)善于与人沟通,良好的团队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保证工作质量。
(三)岗位优先条件
1、同等条件下,近三年内获市级以上荣誉的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汽车驾驶员技术等级高的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优先考虑;
4、同等条件下,具有电工证的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集体讨论、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海市市政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即在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综合科(北部湾东路六中北侧)报名。联系电话:(0779)2660297。报名人员到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综合科领取并填写《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表》,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电工证、驾驶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交工作人员审查。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阶段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综合科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符合招聘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书面通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再另通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工作由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按面试成绩高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书面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技能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相关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所聘岗位者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人员,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面试考察结束后,组织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集体讨论
经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党组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研究,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岗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北海市市政管理局政务网电子政务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报送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并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参照北编办《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五、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应聘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公告由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2290639、0779-2660297
北海市市政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原标题: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关于北海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szglj/tzgg_58/t178923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