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以及济南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济南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体字〔2023〕32号)要求,现就钢城区招聘安置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对象
面向获得全国及以上各类比赛成绩且被省市相关部门确认的钢城区输送的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省内其他地市、市内其他区县输送的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需提供输送地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进行招聘安置。
二、招聘安置岗位
钢城区实验学校1人,钢城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1人。(附件1)
三、招聘安置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钢城区招聘安置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提供。省内其他地市、市内其他区县输送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参加应聘的需提交输送区县体育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列入招聘安置范围。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 8:30-12:00。
地点: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人事政工科(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安置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百分制计分法,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最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人员安置资格;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公开招聘退役优秀运动员的相关信息通过钢城区人民政府网(www.gangcheng.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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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钢城区招聘安置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3/12/29/art_34240_4795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