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要求,为做好本届人博会引才工作,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岗位
引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
三、引才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人博会引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质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合作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引才方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4月10日-17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进入“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引才页面相应需求岗位投递简历及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
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课程相同或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报名期间未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写。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应聘范围。应聘人才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至指定邮箱(gzjmrsc@163.com),PDF文件用“2024年人博会+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命名发送。
(三)资格初审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854-8363167。
(四)线上初评
1.线上初评时间:
线上初评时间及方式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2.线上初评要求:
(1)应聘人员须选择在优质网络环境及安静的场地参加评审;确认评审场地光线清楚、无逆光;
(2)应聘人员应在线上初评开始前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经评审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行线上初评;
(3)初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全程开启音频、视频,面对摄像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
(4)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线上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评资格;
(5)有关线上初评具体要求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3.线上初评结果:
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线上初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线上初评成绩折算百分制后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照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请应聘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未取得以上学历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线下考核资格,未达到单个岗位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比例的,空缺人员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下按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六)线下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制定方案。线下考核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线下考核完成后,将线下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线下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下按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同意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者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线上初评、资格复审、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评审表及拟聘公示,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后,同步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引才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要求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引才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发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一)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成立人博会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联系电话:0854-8363167;监督电话:0854-836189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七、未定事宜,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报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gzjmzy.cn/xydt/tzgg/2024-04-11/19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