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此次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http://www.rsrc.sdu.edu.cn/info/1367/7445.htm)。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管理岗1人;
(二)工作地点:济南。
三、岗位职责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协助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有关工作;
2.协助负责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的运行、“就业创业信息系统2.0”数智赋能平台的建设;
3.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意识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若为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4.应聘人员须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职务时间须连续满1年及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信息化建设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7.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创新能力,熟悉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9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3)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4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整并有学校公章)或学信网的在读证明(无乱码且二维码不可遮挡);
(4)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须提供相关证明,以及简历中所填写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6)《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7)《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中(1)-(5)项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第(6)(7)项材料无需扫描只提供电子版,并与上述pdf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jyfz@sdu.edu.cn。邮件名称为:“姓名+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应聘”。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二)考试
1.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对不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不再逐一通知,请应聘者谅解。
2.笔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岗位所需综合知识、计算机知识等。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4.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与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予以公示(https://www.job.sdu.edu.cn/),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6052
邮箱:jyfz@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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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ob.sdu.edu.cn/info/1025/328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