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16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2024年我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编在岗教师。
2.年龄要求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人籍贯为瑞安市的,或夫妻一方现为瑞安市户籍且分居时间已满3年的。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5.任教满3年,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选调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6.除公费(免费)师范生、定向师范生外,须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7.须满足原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人事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8.不存在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情形。
9.不在处分期内,不存在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况。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有关规定。
(二)选调对象符合以下条件适当放宽相应资格条件:
1.符合“当年度《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ABCDE五类人才的配偶或子女,对瑞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瑞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人员的配偶或子女”条件之一的,户籍可放宽至全国(中国国籍)。
2.回籍贯地的未初婚教师或符合“县级及以上‘三名’‘三坛’,地市级学科骨干,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教师基本功大赛一、二等奖获奖者”条件之一的职称可放宽至初级职称。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详见《2024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本次选调设定开考比例2:1,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地点:瑞安市教育局12楼组织人事科(地址:瑞安市莘塍街道万松东路2111号新湖商务大厦)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含定期注册信息)、教学荣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原件)1份(附件3);
(4)首次进入事业单位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核表、报到证、录用审批表、介绍信等)及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需签署“复印于原件,核对无误”及核对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属回籍贯地条件报名的,以有效户口簿记载信息为准;属未初婚条件报名的,提供浙里办App中“个人数据宝”里的“婚姻登记信息”截图及个人未初婚承诺书;
(7)其他需要佐证的材料。
3.除特别注明外,其他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11日。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瑞安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选调岗位计划数2倍的报考人员,4月15日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开考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实际考试时间以《业务考核(面试)通知书》为准。考试采用资格量化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资格量化满分为30分(具体考核量化计分办法见附件4)。业务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时限12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业务考核及格分为75分(含),低于75分的不予以选调。
考试总成绩按资格量化分的100%和业务考核分的7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自动入围考察资格。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确定顺序为:⑴业务考核成绩高分者;⑵学历层次高者;⑶入编时间长者。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考试总成绩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由瑞安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报瑞安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选调人员岗位聘用按选调单位现有空缺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非瑞安户籍选调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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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
原标题:2024年瑞安市公开选调市外优秀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an.gov.cn/art/2024/3/19/art_1229346319_4229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