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金东区教体局用人需要,根据《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财务人员35名,招聘单位包括区教体局下属财务核算中心、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4.专业要求:会计与审计、财政、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审计学专业。其中具有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不限;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兰台街33号(金东区联建楼7号电梯6楼C613室,咨询电话:0579—82178217)。
3.报名要求
(1)填写《2024年金东区教体局招聘财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于现场报名时上交。
(2)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科目:《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报名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1∶1.5的比例(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时间:2024年3月30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阳光择岗并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学历、专业技术资格须在2024年3月19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2.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八、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579-82178217。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通知)均在金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9-82173520。
点击查看>>>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原标题:2024年金东区教体局财务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dong.gov.cn/art/2024/3/11/art_1229400254_4139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