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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招聘2人公告(独立法人)

发布时间:2024-02-28 14:16     浏览量:7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教师)8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2020年1月转设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20余年来,学校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走内涵建设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2013至2019年,学校连续7年位居国内同类院校排行榜第1名;近3年排名稳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主榜全国第250余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院士1名,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245名,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195人。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学校现有11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万余人,研究生近300人,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相辅的完整教育体系。打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慧化港口与服务两大学科群。现有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部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平台27 个。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近五年,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 项、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5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年均科研经费超亿元。

当前,学校按照“立足宁波、依托浙大、放眼全球”发展思路,坚持“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卓越专业人才”重要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加紧加快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才引进类别及引进条件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包括:顶尖人才、特优人才、学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E1正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E2副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E3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E4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体分类标准和条件请咨询工作人员。

五、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2024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六、人才引进待遇

(一)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二)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对于紧缺学科或特别情况的,待遇可面议。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四)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

单 位:万元 人民币(税前)

人才类型

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

科研启动费

薪酬

人文社科理工科

顶尖人才

不低于1000

面议

年薪制面议

特优人才

不低于360

≥60

≥150

学术领军人才

不低于240

≥40

≥100

拔尖人才

不低于155

≥20

≥50

高级人才

E1类

不低于115

15

30

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E2类

不低于110

10

20

E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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