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8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委办发﹝2022﹞14号,《普格县幼教点辅导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及时补充我县村级幼教点辅导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面试招聘村级幼教点辅导员7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原则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志愿服务农村学前教育工作。
(4)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5日-2006年2月25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普办。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如实填写《普格县2024年春季一村一幼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公安一网通办”手机APP上查询后截图打印)。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方式为面试。
1. 面试时间:2024年2月26日(8:30准时开始),
2. 面试地点:普格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普格县火把广场)。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打分。参与本次面试人员将根据幼儿园点实际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聘用;若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期内按照《普格县幼教点辅导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执行。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尿毒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检)。因体检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招聘资格。
七、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人员不得招聘使用。
八、待遇
聘用村幼辅导员每人每月给予劳务报酬3000元(未扣除保险自缴部分),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每年按10个月核算绩效,标准为人均400元/月/人,年终由学校进行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九、工作纪律
考试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和招聘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幼教点辅导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834-4778181
监督电话:0834-4775511
点击查看>>>
普格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2日
原标题:普格县2024年春季一村一幼辅导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202402/t20240222_2635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