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标与要求
(一)考试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特殊教育专业素养、面向特殊儿童的教学能力, 即考生对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特殊儿童教学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 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
1. 熟悉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有关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规。
2. 掌握特殊儿童的认知特点,熟悉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法,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和教研能力。
3. 具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教育教学技能,能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二、考试内容范围
(一)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1. 特殊教育概述
(1) 特殊教育与特殊儿童的界定。
(2) 特殊教育的意义。
(3) 特殊教育的对象及分类。
(4) 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
(5) 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则。
早期教育原则,补偿教育原则,个别化教育原则,系统教育原
则。
2. 特殊教育的发展历史及趋势
(1) 国外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2) 国内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3) 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特点与趋势。
4. 三类特殊儿童(听障、视障、智障)的定义及分类标准。
5. 《国家通用盲文》的拼读和书写规则(汉语拼音18个声母
、34个韵母和4个声调);《国家通用手语》汉语拼音23个声母。6.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及其特征。
7. 特殊儿童的教育原则。
8. 特殊教育与社会、家庭、医学的合作。
9. 融合教育的概念和意义。
10. 随班就读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11. 特殊儿童职业教育。
12. 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与修养。
13. 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4) 《残疾人教育条例》
(5)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6) 《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7) 国家和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8)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9) 《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
(10) 《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11) 《特殊教育办学评价指南》、《安徽省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暂行)》
(二)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
1. 特殊教育课程理念。
2. 特殊教育教学理念。
3. 特殊儿童康复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4. 三类特殊儿童(听障、视障、智障)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
5. 《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
016版)
6. 特殊儿童的教学原则和方法。
7. 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8. 普通教学方法在特殊学校教学中的应用。
9. 现代教育技术在特殊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10. 结合三类特殊儿童(视障、听障、智障)身心特点和教学资源进行教材分析,科学编写教学设计。
11. 融合教育通用教学设计。
12. 特殊儿童教育教学案例分析。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 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分值120分。
3. 主要题型: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如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问答题、论述题、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
4. 内容比例:特殊教育专业知识部分约占60%,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部分约占40%。
原标题: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及笔试时间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93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