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18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8年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梁晓萍等50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23日—24日的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2018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政办公中心216室,可乘坐1、6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在学校盖章);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报名表(须亲笔签名);
5.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须亲笔签名,须有院系、学校党组织推荐意见并盖章);
6.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7.成绩单;
8.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9.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考生要求提供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荣誉证书、校级奖学金证明等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8:30开始面试(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三巷,可乘1路、5路、6路、11路、12路、13路公交车到“城东站”站下车,沿南新东路三巷往市委党校方向走400米可到学校正门)。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人员报考,和招考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人数等原因,决定取消选调生岗位一(职位代码为:4527002105)、选调生岗位五(职位代码为:4527002109)等2个职位的2名录用计划(附件2)。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即4:6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时间:2018年5月27日(星期天上午,具体时间以体检公告和通知为准)。
(二)体检集中地点:具体地点以体检公告和通知为准。
(三)体检费用:由医院按公务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收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建议自备充足费用,以防重检),请考生自备零钱。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兰云,0778—2307316。
附件下载: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