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嘉誉实验幼儿园隶属于集美区教育局,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非在编厨房工勤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日常烹饪工作;
4.有学校厨房工作经验的和面点师经验的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495411339@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岗位+电话号码”),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四、面试流程及准备材料
1.报名简历经幼儿园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地点、时间。
2.应聘人员由我园统一组织面试,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个人身份证四项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过后退回,复印件留下)。
3.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综合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参加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五、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放,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聘用人员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招聘时间:1月26日——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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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集美区嘉誉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401/t20240126_10363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