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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技师学院引进实训指导教师(高级技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6 14:39     浏览量:120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学院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实训指导教师(高级技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条件

(一)引进岗位

实训指导教师(高级技师)

(二)基本条件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①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②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要求均以此计算);

③具有电气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具有电工类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⑤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

②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④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⑤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⑥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将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确定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公示、报批核准、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登录合肥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安徽合肥技师学院引进实训指导教师(高级技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后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ahhfjsxy@sina.com,也可邮寄纸质版个人简历或送至合肥市人社局人事教育处。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未达到2:1,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合肥市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资格审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合肥市人社局根据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成立相应的引进人才面试考核工作组。面试由说课(占总成绩的50%)、成果评价及专家问询(占总成绩的50%)两个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的成果评价及专家问询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须按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的成果评价及专家问询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名额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的成果评价及专家问询成绩为依据确定递补人员。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相关待遇

拟引进的人才经报批后办理引进手续,占编聘用,经费按照原支付渠道给付。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551-69127208(咨询电话)

0551-63536173(纪律监督)

2.联系邮箱:ahhfjsxy@sina.com

3.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人社局1607人事教育处收,邮编:230013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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