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计划共100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单和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聘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10月31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临泉县教育局三楼西视频会议室。
3.考生报名时持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1年临泉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近期同底版免冠小2寸照片4张,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4.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在全部招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临泉县教育局三楼西视频会议室。
不按公告时间领取准考证,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临泉县兴业路实验学校。
2.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
(1)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4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在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笔试成绩公布:届时在临泉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的优先,若考生所学专业、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时间
体检、考察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政府网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20日。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时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与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个人承担。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及以后均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其相关待遇为:工资略低于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不享受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编制管理,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与所在工作单位在编教师享受同等标准乡镇补贴。聘用人员采取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402175 6402178(临泉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8-6402808(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临泉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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