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省编办等5部门《转发中央编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 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2 人,工作地点为小徘徊村村卫生室1人和候庄村卫生室1人。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详见《泊头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泊头市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大学生村医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专项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9:00开始至4月9日下午5:00报名结束。
3.报名地址: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205室)
4.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费100元。
(2)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
5.开考比例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人社局事业科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需随时关注泊头政府网站 ,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检
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泊头政府网站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考察和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泊头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进入乡村医生岗位后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并在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泊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泊头政府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泊头市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泊头市人社局 0317-8185126
泊头市卫健局 0317-8300653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2:泊头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表
泊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8日
原标题:泊头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tou.gov.cn/botou/c100829/202403/13189e2aec84458a867a4445721ba0d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