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乡招村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乡招村用”工作人员2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24年“乡招村用”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乡招村用”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符合岗位的年龄条件: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此次专项招聘,必须是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以上的人员均可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以上的人员不受学历限制,均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出现过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通过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angxian.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早8:30至2024年3月29日下午5:00,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人事股(413室)
具体地址:绛县涑水东街001号(波音大酒店西300米)。
2.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即可报考。
(3)报名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或本人档案。
⑤绛县2024年“乡招村用”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⑥报名人员需提供村卫生所(室)和所在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岗证明方可参加报名。
(4)开考比例
此次专项招聘不受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5)领取准考证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三)考试
此次专项招聘主要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1.笔试
(1)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课考完,时长180分钟。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卫生专业知识》×5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法律、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经济、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常识。
《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专业实践能力等。
笔试成绩将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排队
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考试成绩需达到专项招聘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如综合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资格和档案进行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2.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绛县2024年“乡招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6522103(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0359-6528667(县人社局)
附件1:绛县2024年“乡招村用”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绛县2024年“乡招村用”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绛县2024年“乡招村用”专项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原标题:绛县2024年“乡招村用”专项招聘工作人员 公告(1号)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xian.gov.cn/doc/2024/03/20/4318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