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隆阳区卫生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属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4人,其中: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13人,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1人(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22年—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定毕业年限及未就业)。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隆阳区2024年卫生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签订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2024年3月19日在隆阳区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组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
(2)报名时提交材料: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经历及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情况)、普通话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提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六)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签约对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区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报到,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经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隆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一)聘用: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隆阳区“卫生人才六条”(试行)》有关条件的,按相关规定申报批准后执行。
3.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工作服务期未满,个人提出调离或采取离职、辞职等均视为违约,并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二)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承担相关责任。
(三)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此公告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隆阳区纪委区监委 0875-2122558
咨询电话: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0875-3037080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2122753
附件:隆阳区2024年卫生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附件:隆阳区2024年卫生系统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原标题:隆阳区2024年卫生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校园 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ongyang.gov.cn/info/17065/137443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