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督导、宣传教育、数据采集统计及其他环卫基本工作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总体要求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热爱环卫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及专业证书等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时间,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报名,若被录取,需于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四)沟通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强,适应一线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岗位分工,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五)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六)有以下专长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1.有环卫或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验者;
2.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或从事过新闻宣传等工作;
3.具备环保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信息发布及报名方式
1.信息发布:此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日在长乐区政府网公布。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长乐区郑和东路102-5号,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3楼;
5.报名材料:
A.《长乐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长乐区政府网站下载或报名现场领取);
B.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办法
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含垃圾分类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岗位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选出,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选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因故放弃面试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若出现招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增或调减招聘人数。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达到录取要求的报考对象,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需服从安排。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延迟转正或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六、报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福州市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转正后实发3000元/月,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原则及注意事项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同等条件下,学习能力强、可塑性强者优先,有专长或特长的优先。
2.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645071081,联系人:陈先生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福州市长乐区长乐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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