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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三)

发布时间:2021-10-26 14:59     浏览量:1173
福建江夏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本科大学。学校主校区座落在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专 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及说明

备注

01

教学科研辅助人员

1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该岗位需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工程项目规划、工程造价和工程施工等技术管理及学校工程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江夏学院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证书)。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岗位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或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

六、注意事项

1.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入校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江夏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内从省外入闽考生须提交入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考前14天内在闽的考生须提交入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体温异常(≥37.3℃)的,不得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点,按医生诊断结果处理。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江夏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5016。

5.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地区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联系人:人事处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1—2353773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10—17:00)

E-mail:rsc@fjjxu.edu.cn

福建江夏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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