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卫生队伍,整体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3〕185号)、《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函〔2023〕93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编办发〔2024〕22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现状,成都东部新区所属1所医疗卫生机构拟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乡村医生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芦葭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的情况见《2024年上半年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芦葭卫生院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或拨打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电话咨询。
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按照“成卫健函〔2023〕93号”文件程序,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招录的,并与东部新区镇卫生院签订合同和实际到岗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上半年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芦葭卫生院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
大学生乡村医生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及实际到岗在岗工作情况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
专业、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专业、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它”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2日)
1.网上报名: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2.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2:00。
3.网上缴费:2024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6日。
5.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上半年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芦葭卫生院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详见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应聘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专业、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50%,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医学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6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3.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及面试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卫健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
(1)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次考试的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
(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及实际到岗在岗工作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3.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后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
1.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经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按程序报送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道,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由招聘乡镇卫生院与纳入事业编制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至村卫生室服务。
5.本次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办理事业编制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东部新区纪委监察工委
监督电话:028-86360227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028-81330522电话咨询。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一、本公告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应聘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公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资格审查、体检等事项,在“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卫健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因报考者不及时、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考聘工作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4年上半年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芦葭卫生院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29日
原标题:成都东部新区卫健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 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examinfo.do?id=56216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