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依托办学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医疗培训中心研究同意,成都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医疗培训中心教学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等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和单位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岗位及条件
岗位 | 名额 | 学历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 |
办公室工作员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35周岁及以下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1月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相结合。
网络报名:请将附件中的如实填写后和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874595832@qq.com。
现场报名:需提供纸质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现场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工作日期间)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医疗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柑子园街13号,垂询电话:翠屏区医培中心办公室0831-2334748。
4.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审查通过报名的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间:请保持通讯畅通等候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按有关规定统一命题、阅卷。笔试内容为党政办公室相关业务常识。
笔试时间:请保持通讯畅通,等候电话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保持通讯畅通,等候电话通知。
四、体检、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 体检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测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即1:1)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2. 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五、薪资待遇
(一)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编外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按照单位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购买相关社会保险。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临聘的各环节,接受人社部门、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31-2322270(翠屏区医培中心主任办公室)
联系电话:邓老师13990950352,赵老师13350181717。
此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医疗培训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医疗培训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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