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4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
qwbmsk@szgm.gov.cn进行报名,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编号”;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含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编辑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5.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6.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含手写签名);
8.任职回避承诺书(含手写签名);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无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可接受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报名者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三)咨询电话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544,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96818,联系人:黄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初审及考核
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遴选委员会将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具体考核安排及要求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的面试环节统一设置面试合格线75分,对面试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资格复审人选。
四、体检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或任意三甲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递补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八、聘用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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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
5:任职回避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公开选聘一...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278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