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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李家乡关于招聘驾驶员1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0:55     浏览量:47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本县户籍;

3.学历中专及以上;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

6.有较强的责任感,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0日

四、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到李家乡党政办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清流县李家乡珠山路88号李家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0598-5431001  魏先生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①本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③《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岗位报名登记表》)交至李家乡党政办。④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实际情况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五、说明事项

(一)每月发放固定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

(二)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附件1.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岗位报名登记表

中共清流县李家乡委员会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清流县李家乡关于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5/t20240506_20224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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