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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杭州市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3人

发布时间:2024-05-08 11:19     浏览量:4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有2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4年杭州市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事业单位考试)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实施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将在该招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复审需要提交材料的说明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2)。

④报考面向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证明》(见附件3)或《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证明》(见附件4)。

⑤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

⑥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⑦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由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均视为放弃。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了解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情况作出递补与不递补的决定,并报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相关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环节有疑问的,可联系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及关于网报平台等技术问题请咨询:19812342321。

3、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0937 0571-89500936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二)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协调原工作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录用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上城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六)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该网站为发布本次招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七)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下载:

1.2024年杭州市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doc

3.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证明.doc

4.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证明.doc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原标题:2024年杭州市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zsc.gov.cn/art/2024/5/7/art_1229249495_4261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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