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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民政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15:38     浏览量:683

为加强那坡县民政局队伍力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那坡县民政局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名额为10名(详见附件1)。

三、待遇、身份及职位

(一)待遇: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的一类岗位执行(除标注特殊岗位除外),月工资20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二)身份:属编外聘用人员;

(三)职位:那坡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30日—2001年7月30日);

3.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5.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文秘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类、工程类专业;

(2)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3)能长期从事民政工作,有意愿服务满一年以上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那坡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和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计算机现场操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电脑操作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那坡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1年(包含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年终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报名咨询电话:那坡县民政局 0776—6822117(办公室)

那坡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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