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等文件,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强学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学校拟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分会会长单位。现有教职工1451人,其中专任教师85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57人,教授、副教授413人,在校生22000人。
二、引进计划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其中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1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具体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审查、面试及考察,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wtc.edu.cn。联系人:吴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7-87769987。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5.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扫描件(注: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制作一份电子文档,文件名为“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序号+专业+姓名”,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
五、资格审查
1.学校人力资源处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逐一面谈,介绍学校情况及可以提供的待遇;并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应聘人员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重点审查其博士阶段学习经历、学术水平及其工作经历与学校专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符合性,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例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学校成立7人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试讲、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考核采用百分制。
考核工作拟定于2021年11月中旬、2021年12月中旬,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核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经学校审定后,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对确定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等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为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wtc.edu.cn/)为报名、资格审查、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769987(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66689(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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