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学校整体改革发展需要,拓展固定编制辅导员选聘渠道,推进辅导员队伍来源结构多元化,学校决定开展校内选聘固定编制辅导员试点。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正确政治方向,较高政治素养和一定理论水平,道德品质优秀;
2.热心学生工作,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岗位所需职业素养与技能,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
5.身心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申请者撰写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对辅导员岗位认识、任职思路四部分,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填写《中南大学校内转任固定编制辅导员申请表》。
2.二级党组织推荐。申请人所在党组织对申请者做出明确评价和推荐意见。
3.学校资格审查。
4.学校面试。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述职答辩方式(述职8分钟以内,答辩4分钟以内)进行面试考核。述职内容包括主要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主要优势与不足、任职思路等四部分。专家评议以票决形式进行。
5.录用。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心理测试情况,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
四、待遇政策
1.转任辅导员后,享受辅导员教师、干部双重身份待遇。转任到岗后直接进行职员职级认定。
2.职称评定和行政职务聘任按辅导员序列相应办法管理。
五、时间安排
申请者需于11月4日前,将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二级党组织签署评价和推荐意见)纸质版报学工部(毓秀楼209),电子版请发送至fdy-csu@csu.edu.cn。
联系人: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8876603、88876628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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