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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备考:儿童保护

发布时间:2024-03-27 4:26     浏览量:10
【网络综合 - 事业单位招聘】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完善孤儿保障、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制度,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然而,“虐童”、“弃婴”、“性侵”等事件的发生折射出,中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层面上仍存在不足:社会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式不完备、有效监护制度的缺失、“虐待儿童”无罪名可定等问题,都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的事实,也进一步说明儿童权益保障的迫切性。专家认为,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幼儿饿死事件
2013年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的一居民家中,一名1岁和一名3岁女童被发现死于家中,尸体严重腐烂。两个幼儿的父亲因涉毒在监狱服刑,有吸毒史的母亲乐某一度下落不明,两个孩子极可能是因为无人照料被饿死。
社会之大,的确很难防范有极端不负责任的父母出现,而健全社会的标准应当是在苗头出现后能够及时纠正其恶化。对于这样的特殊家庭,社会要积极发挥作用,不仅要及时向这样的家庭伸出援手,还要给予必要的监督,才能促进这些家庭早日走向征途,保证孩子的安全。
一方面,完善儿童保护的法律制度,建立儿童保护机构,加强法律震慑效果。针对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不负责任的父母,鉴于其对儿童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巨大危害性,需要依法加强引导,明确责任,并用悲痛的案例,劝诫其他监护人,对预防此类事件也会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整体道德素养。“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护佑儿童是中国从古到今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政府需要加大对儿童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视。道德具有强大的谴责、纠偏、教化、教育等功能作用,能够启发和增强人们对侵害儿童的羞耻心,从而达到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目的。鼓励社区民众行动起来,关注并爱护社区里的儿童,既做好法律法规本身的宣传,同时也要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正反面事例,这样才会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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