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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双鸭山饶河县教育系统招聘学科教师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7:02     浏览量:55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要求,加强边境县义务教育工作,现开展2024年度“情系黑土地 就业在龙江”活动暨饶河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工作。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饶河县“边城聚才”政策27条(试行)》(饶办发〔2022〕3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和社会公开为我县农场学校招聘初中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初中学科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3.年龄:本科生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相应层次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拘留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9日(上午9:00-12:00),牡丹江师范学院。

2.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4年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明》参加报名(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4)3张1寸蓝底近期正身免冠照片;

(5)《饶河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6)已就业的毕业生需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牡丹江师范学院、饶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0日,地点另行确定。

2.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教师教态、教学环节、知识传授与驾驭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时间在15分钟之内,其中模拟课堂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7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30分。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模拟课堂教学内容,从初中现行阶段教材中由评委专家组抽签确定,模拟课堂结束后进行答辩。考生自备教材。考生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模拟课堂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签订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签订“意向协议书”。如有现场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并将人事档案调转到饶河县教育和体育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予递补。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七、管理和待遇

  1.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聘用人员聘满一年,由用人单位具体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被聘人员按照《饶河县“边城聚才”政策27条》享受相关待遇:

(1)生活补助。对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对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及以上),在饶河工作前 10 年,每月给予 500 元生活补助。

(2)安家补助。对博士研究生每年给予安家费3万元(满10年后不再享受)或入住120㎡-130㎡政府安置性住房(在饶河工作满10年办理产权手续)。对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安家费2万元(满10年后不再享受)或享受入住100㎡-110㎡政府安置性住房(在饶河工作满10年办理产权手续)。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一批次)每年给予安家费5000元(满10年后不再享受)。

(3)配偶安置。招聘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一同来饶河就业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予以对口安置;对于没有编制的人员,优先安排工作岗位,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待遇;半年内办理完成家属安置工作;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4)子女入学。招聘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就读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在学校有空学位的前提下,可自主择校;子女接受高中教育,享受中考当年录取分值5%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5)就医保障。招聘的高学历人才除单位定期体检外,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人才健康进行全周期管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县公立医院就诊,享受免挂号费、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治疗等绿色通道服务。

(6)服务事项。为招聘的高学历人才办理“人才绿卡”,持卡享受优先办理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等服务事项,到县内景点免费游览,在县图书馆免费借阅图书,在县内定点宾馆酒店、健身俱乐部可享最低折扣等优惠待遇。

八、其他

1.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饶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考生微信群发布的公告信息,且准确提交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饶河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5629753  18646991026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3442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1、饶河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岗位计划表

2、饶河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表

原标题:饶河县2024年“情系黑土地 就业在龙江”活动暨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aohe.gov.cn/rh/24387/202404/c07_197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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