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临汾市委组织部备案,侯马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主要是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侯马市2021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领导,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招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实际人数超过1:5的,可酌情增加笔试环节。其他岗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侯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ouma.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8:00至11月9日18:00。
报名网址: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侯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侯马市2021年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B)。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2.资格初审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由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报名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21年11月10日18: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8:00,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请临汾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发布通知。
4.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要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健康承诺书》,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知悉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并遵守防疫规定。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工作由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甄别。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工作由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面试考官由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由七人组成,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由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侯马市委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侯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一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4224769
监督电话:0357-4212380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侯马市党群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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