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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小学教师招聘语文案例分析1

发布时间:2024-04-09 12:51     浏览量:24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教学方法,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也有需要我们反思改正之处,我们应辨证地去看待。

(2)首先,上述教学案例中,在教学方法的使用方面,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是:

①《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倡导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教师是组织者和引导者,这就要求教师要转变授课方法与思路,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才有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课堂积极性。

上述教学案例中,教师在导入环节首先通过提出问题——“为什么怕魏征?”,设置悬念,引导学生思考,此后引用唐太宗与魏征之间的小故事引出本节课要学习的课文,激发学生学习课文的兴趣。该教师在课堂导入环节的具体操作,很好地践行了趣味性、启发性等导入设计原则,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强调,教师可以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促进语文教学的发展,在实际语文教学中,可以依据课堂实际情况以及课文内容,适当采用多媒体投影、多媒体影音等设备,对语文教学提供良好的辅助。

上述教学案例中,教师在导入环节借助多媒体投影设备向学生展示了“鹞死怀中”这一小故事,使得语文课堂更加生动,更具活力,也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此种做法是值得我们称赞并借鉴的。

(3)其次,上述教学案例中,在教学方法的使用方面,需要我们反思改正的地方是: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强调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充分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上述教学案例中,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并没有明显地与学生进行互动,全程都是教师自己在说,教师没有给出充足的时间与机会引导学生自由发言、表达自己的看法,这一点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不利于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新型学生观,不利于在语文教学中充分贯彻落实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一做法是需要我们反思改正的。

总之,在语文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教师一定要严格遵循《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相关要求,充分意识到学生的主体地位,综合运用多种教学器具,善于使用启发式、引导式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更好地进行语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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