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2.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3.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
4.教师应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5.终身学习的践行者
教师教学行为观点的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民主、互动、教学相长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启发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与终身学习发展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课程评价改革
1. 评价目的是促进发展
2. 评价内容综合化,全面素质评价
3. 评价方式多样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
4. 评价主体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管理者共同参与的、交互作用的评价
5. 更注重评价过程,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新课程改革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素质教育的三维目标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
(二)具体目标
第一,改变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获得“双基”,形成主动积极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第二,改变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倾向,整体规划课程门类和比例,设置综合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学生的需求。
第三,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以教材为本位的倾向,强调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经验,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四,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信息处理能力、问题分析解决以及沟通合作能力。
第五,改变课程评价过于强调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教学实践得到改进能力。
第六,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三)新课程改革目标的特点
第一,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做人。
第二,注重学生的整体全面发展,旨在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强调终身教育的基础性。
第四,突出素质教育的重点。新课程把“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目标。
第五,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