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目标与内容从“三个维度”(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来构建语文的目标体系,目标围绕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语文素养包括语文学识、能力、技艺和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就决定了语文教学的内容既涵盖知识传授,也有技能培养和价值养成。由于学生年龄、心理成长等因素的限制,导致他们对于知识的学习和能力、修养的培养都有一定的接受限度,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分四个学段对语文课程学习提出了阶段性的层进式目标。为帮助考生理解记忆,现就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第二学段的口语交际课程目标与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第二学段 综合性学习目标
【目标内容】
1.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有目的地搜集资料,共同讨论。
2.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观察社会,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表达自己的观察所得。
3.能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有趣味的语文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会合作。
4.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尝试运用语文知识和能力解决简单问题。”
【解读】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里的“综合性学习”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等方面。除了阅读中的问题,对于学习或生活中的问题,能够有目的的收集资料,共同讨论并尝试解决问题,都体现了语文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
另外,提倡学生观察自然、社会,并用书面或口头(第一学段为口头或图文)方式表达自己所思所得;提倡组织有趣味的语文活动,在学习中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并在这过程中学会合作,这也是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