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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开招聘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8 17:44     浏览量:103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现有23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的教育学、心理学有近20年发展历史,现有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湖北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和“湖北省创新人才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与武汉市心理医院共建“心理科学与健康研究中心”,连续五次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正值“双一流”建设和研究型大学发展新阶段,为加快推进教育学、心理学的发展,学校已组建教育研究院,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学术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学者担任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一、应聘条件

(一)学科专业要求:心理学。

(二)资历要求:应聘者必须具备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宽广的胸怀和全局观念,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表达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善于开拓创新。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任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学术成果较为突出;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思路。

4.聘任后应全职来校工作,国内人员的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或具有丰富高校管理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应聘要求

应聘自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应聘者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自荐表》,连同学历、学位、获奖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5篇代表性成果(含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发送至zzb@cug.edu.cn。

三、遴选聘任

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聘任等程序遴选,择优聘任。

四、聘期及待遇

面议。

五、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组织部

邮编:430074

联系人:梁本哲

联系电话:027-67884333

E-mail:zzb@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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