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行政编2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事业编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选聘)范围及职位人数
1.文字综合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选调范围:面向全市(包括中央、省驻永单位)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2.信息中心九级职员2名(事业编)。选聘范围: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含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涉改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身份转换为事业人员的承诺书。
三、选调(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4.年龄要求:199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聘信息中心九级职员岗位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7.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2年及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岗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报考信息中心九级职员的,须服从工作分配,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统筹聘用到相应岗位,选聘人员必须服从。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选调(选聘)设定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选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考中因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
四、选调(选聘)程序
本次选调(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转任(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28日发布选调(选聘)公告,相关信息在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yzcity.gov.cn/)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需得到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报考者须在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以下),并应如实填报《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4)、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以及本人近年来发表的稿件或主笔完成的重要文稿(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网络报名需将《报名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资料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yzswzys01@163.com,由市委政研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三)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职位选调(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5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政研室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组织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
2.笔试科目及范围。公开选调(选聘)笔试共一科,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两篇,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由市委政研室负责。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科(市委办公楼913室)。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选调(选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
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及格分60分方可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有效平均分或及格分60分的,取消该岗位选调(选聘)计划。
3.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如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需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属实”并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选调(选聘)设定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选调(选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的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选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转任、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的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等额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选聘)人数相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七)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选调(选聘)方案确定的拟调(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委政研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转任、聘用。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政研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选调(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市委政研室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选聘)计划空缺的,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十)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市委政研室室务会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选聘)人选。
(十一)公示
市委政研室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选调(选聘)人员,报组织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在永州人事考试网、市人社局官网及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拟选调(选聘)人员有不符合选调(选聘)条件情形的,由市委政研室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选调(选聘)人员,不予转任或聘用。
(十二)转任(聘用)
拟选调(选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转任(聘用)到市委政研室工作后,需提交在市委政研室工作2年以上的服务年限承诺书,服务年限未满,不得交流转任。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参加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选聘)工作及相关人事纪律,对违反者,要严肃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4.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不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而且依照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公开选调(选聘)工作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咨询,联系市委政研室综合科:0746—8358143。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等考务咨询,联系市人事考试院:0746—8329607;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0746—8358652
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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