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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8 17:55     浏览量:1283

磐石市委、市政府为发展红色文化产业,打造精品特色项目产品化、产品精品特色化的文旅项目,解决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经磐石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10】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奉献精神,无前科劣迹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学历条件及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磐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1年10月27日服务期满整年。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日8:30至11月3日16:30。

(二)报名地点及要求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4张小二寸照片等报名条件所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科现场报名。

三、考试办法

报名人数为1:1时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小于等于1:30时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时间15分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报名人数大于1:30时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或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磐石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取消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或者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纳入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吉林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432-65222248(磐石市人社局)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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