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岗位和聘期
(一)数量。选聘9名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
(二)岗位。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抓好农村党建工作。工作地点在行政村(社区),具体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三)聘期。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为3年。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和农业农村工作。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业务能力、组织协调力和相应的身体条件,熟悉电脑操作、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2021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自行登录钟山党建网、钟山发布微信公众号、钟山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在10月29日0:00至11月12日24:00期间将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zszzbzzg@163.com。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如实提交有关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县委组织部于11月19日前在钟山党建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登录钟山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准备好《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使用,一份供单位备案;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盖章。
四、能力素质测试(2021年11月中下旬)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能力素质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测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命题,不指定辅导用书。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2021年12月上旬)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钟山县2021年选聘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承诺书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县人社局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上岗(2021年12月中下旬)
(一)确定聘用人选
县委组织部与县人社局根据能力素质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钟山党建网、钟山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各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履职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可从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岗位职责
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由乡镇党委直接管理,专职负责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有关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并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二)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落实,规范组织生活。
(三)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指导村党组织开展好发展党员、党员档案管理、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以及组织党员开展相关活动等方面工作。
(四)了解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五)完成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给予薪酬待遇3500元/月。
(二)聘用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村干部候选人参加所在村(社区)“两委”干部补改选,成功入选村干部后,可保留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身份,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或村干部的相关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岗位或职务的待遇)。
(三)在岗期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四)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九、管理和服务
(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各乡镇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管理服务。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下等次的,自考核等次确定之日的次日自动解聘。
(二)聘用期间,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乡镇、村(社区)要为所聘用的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县委组织部将对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进行每年一次的集中全覆盖培训。乡镇党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轮全覆盖培训。具备条件的,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可采取跟班学习、脱产轮训等方式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
(五)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六)农村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在聘期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可从同批次报考已体检、考察合格而未录用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补录。
十、其他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名对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钟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咨询,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0774-8970130。本公告由钟山县委组织部、钟山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钟山县委员会组织部
钟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