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基层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同意用编,决定2024年5月中旬到南宁市有关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8人。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陆川县沙湖镇卫生院1人、陆川县沙坡镇中心卫生院3人、陆川县横山镇卫生院1人、陆川县乌石镇中心卫生院2人、陆川县乌石镇月垌卫生院1人、陆川县滩面镇卫生院3人、陆川县清湖镇中心卫生院3人、陆川县古城镇卫生院4人(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4.2024年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现场提供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书等进行报名);本次招考所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4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接受招聘单位提出的相关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函》(桂人社函〔2021〕317号)等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AB座教学楼西A1教室(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
3.有意报名的考生自愿依时自行到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AB座教学楼西A1教室报名。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交通线路导示:1.南宁火车站:(1)地铁:A站口乘2号线(西津方向)到明秀站下车,E口出站步行1.3公里到达(推荐);(2)公交车:南宁站出站口步行515米到瑞康医院公交站乘606路到广西民族医院公交站,步行137米,约2分钟;(3)的士: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费用约10元。2.南宁火车东站:(1)地铁:乘1号线到广西大学地铁站下车,转乘5号线到北湖南路B口出站步行609米到达;(2)公交车:乘K6路到东葛滨湖路口站下车转乘B44路到广西民族医院公交站,步行119米即到; 3.琅东汽车站:(1)地铁:乘1号线到广西大学地铁站下车,转乘5号线到北湖南路B口出站步行609米到达;(2)公交车:乘B206路到广西民族医院公交站下车,步行119米到达; 4.其他到站公交车:可乘至青少年活动中心站、北湖明秀路口站、北湖工人新村下车到达)。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3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报名时间上交1份,另2份自存;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第一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5)学位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须提交);
(6)2024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相关证明(样式见附件3);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8)自带用笔(考生应带好水性笔方便笔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名应聘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扫码进入招聘群)。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达1:20时,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①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20(含)时加设笔试环节。
②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达1:3而确需开考的,经请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报考符合条件人数予以开考。开考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3)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结束后的当天下午,具体以群通知为准;
(4)笔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5)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法律知识、职业道德、言语理解和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加设笔试的岗位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和分值。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聘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结束的当天或第二天早上,地点在原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
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候考室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签约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如在附件或计划表有补充说明的,按补充说明,若无说明则加试,加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签约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否则不能签约。
六、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志愿服务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时间原则上在2024年7月底或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至2024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列入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监督电话:0775-7216171
咨询电话: 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
0775-7233216(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十二、其他
2024年4月23日玉林市“鬱上英才·创就玉林”人才交流大会报考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本公告招聘程序执行。
点击查看>>>
1.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83793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