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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杏东小学编制外校医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0-29 15:56     浏览量: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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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编制外校医,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编制外校医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卫生、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热爱卫生、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医学相关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有效期内的护师、医师资格证;具有医务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2.身心健康,热爱卫生、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设备。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编制外校医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护师/医师资格证,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 jmqxdxx@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3.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5259295915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有效期内的护师、医师资格证书

(4)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招聘编制外校医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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