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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1791人)

发布时间:2018-06-19 14:38     浏览量:449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潘日蕙等1791名考生进入面试(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0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入围面试考生面试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各招录机关,即:报考河池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到各市直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区)、乡镇单位的考生到各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地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职位计划表“邮寄材料单位及地址”栏)。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资格审查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  《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1. 2018年6月23日上午8:30(星期六):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河池市市直、金城江区、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南丹县职位共888人;
  2. 2018年6月24日上午8:30(星期日):报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天峨县、东兰县、凤山县、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位共903人。
  面试地点: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大道河池市体育馆旁),乘1路、18路公交车可到学校侧门,乘2路公交车到“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站下车,往体育馆方向走500米可到学校正门。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或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河池市公安局法医(职位代码为:4527001023)等职位的8名招录计划(附件2)。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其他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河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1 年 ;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 年。
  联系电话: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人:兰云,联系电话:0778—2307316);
  河池市公务员局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科(联系人:陈金海,联系电话:0778--2558787)。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公务员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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