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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名额
计划引进紧缺专业人才23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8时至2021年11月30日18时。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附件2),同时提供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就业协议、自荐材料以及本人2寸彩照。
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须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为彩色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压缩命名(用姓名汉字+应聘单位名称)后发送至309785640@qq.com邮箱,面试前提供以上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组成资格审查组现场进行。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面试测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本人、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五)资格复审。2022年7月30日前,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县卫健局报到,由县人社局、卫健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六)体检。对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七)公示。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和体检结果,由县卫健局确定拟聘人员,在崇信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县人社局备案,由县人社局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并将拟聘用结果报告以及相关证件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聘用。对备案核准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聘用、入编后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符合《崇信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的,按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应遵守会场秩序,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面试规则和考场纪律,不得随意擅自行动或高声喧哗。
应聘人员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配合考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体温正常<37.3℃)、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行程和个人健康状况。全程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
3.为确保引进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成立了崇信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纪检组、县人社局对引进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于文华联系电话:18093355256
监督电话:13919508002县卫健局纪检组
09336102308 县人社局
附件:
崇信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