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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6:27     浏览量:42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

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www.nbt.edu.cn)通告信息栏上公布。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229676737/index.html)。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0574—88229097

七、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8229016

单位地址: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钱湖南路1号

联系人:黄老师

原标题: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5/16/art_1229676737_4389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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