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招聘派遣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户籍为福建省松溪县或松溪县常住人口。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较强的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相关的办公软件。
7.大专及以上学历。
8.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9.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5)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7)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三、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2日到松溪县人武部(联系人:胡刚达,联系电话:0599-6915200)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页、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3.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原件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由松溪县人武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有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招聘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3、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递补进行体检。
七、政考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考,政考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递补进行政考。
八、聘用
1.体检、政考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松溪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前考核合格的给予正式聘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试用期满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酬等福利待遇
相关待遇参照中共松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溪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意见》(松委编〔2022〕1号)和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松人综〔2023〕1号)执行,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2400元(含五险一金),工龄工资、奖励工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
十、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松溪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松溪县人民武装部
2024年5月16日
原标题:松溪县人民武装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rlHaWNeTO8nhWKWXAhZyg